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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区教育局《关于放寒假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9日
 

 关于放寒假通知

城区中小学校、镇街教办: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12年中小学放寒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中小学于201219日(农历腊月十六)放寒假。27日(农历正月十六)正式开学。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放假前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鲁教基字〔200918)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期末质量监测(15-6日)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填写以及各项总结工作。

(二)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各学校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印发的《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放假前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各项内容,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各中小学要在师生中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养成健康的生活卫生习惯。

(三)要科学指导假期生活。要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要通过推荐精品图书、撰写读书报告等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假期读书活动,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丰富假期精神生活。要本着就近就便安全的原则,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开展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磨炼意志,愉悦身心,全面健康地成长。

(四)要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团结互助、尊重他人的良好品质。

(五)要严格保障学生休息时间。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禁止和严厉查处教师有偿家教。

(六)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各学校要以人为本,切实关心广大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开展对教职工,尤其是外地教师,离、退休及困难和生病教职工的走访、慰问工作。

(七)要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要对校舍、教学设施安全、防火安全等方面重点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认真整改。要落实假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学校财产安全;要实行突发事件上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校长外出须向教育局请假,寒假期间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保持通讯联系畅通。

德城区教育局

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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